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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09 13:04: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292~16294-1996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
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Test method for airborne particles, airborne microbe
and settling microbe in clean room(area)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1996-04-10发布 1996-10-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GB/T16292-1996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美国联邦标准FS-209E-1992《洁净室和洁净区内空气浮游粒子洁净等级》,并参考JGJ 71-9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制定的。
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测试是评价医药工业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的主要指标。本标准用悬浮粒子的测试来评价洁净室(区)空气中的尘粒数。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的悬浮粒子测试方法,应采用本标准。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废止YY/T 0141-93。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纪炜、徐进庆、沈建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
测 试 方 法
Test method for airborne particles in clean
room(area)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工业洁净室(区)中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和就悬浮粒子而言的空气洁净度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医药工业洁净室(区)中悬浮粒子洁净度的监测和洁净度等级的验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GJ 71-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洁净室(区)clean room (area)
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3.2局部空气净化 localized air purification
仅使室内工作区域待定的局部空间的空气含悬浮粒子浓度达到规定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这种方式称局部空气净化。
3.3粒子particle
一般尺寸为0.001~1000μm的固态和液态物质。
3.4洁净度 cleanliness
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3.5单向流 unidirectional air flow (曾称为层流 laminar flow)
沿着平行流线,以一定流速、单一通路、单一方向流动的气流。
3.6非单向流 nonunidirectional air flow(曾称为乱流turbulent flow)
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3.7 t分布t distribution
正态总体中的一种抽样分布,其分布函数为
t= |
总体平均值—样本平均值 |
………………(1) |
标准误差 |
3.8置信上限(UCL)upper confidence limit
从正态分布抽样得到的实际均值按给定的置信度(此处为95%)计算得到的估计上限将大于比实际均值,则称计算得到的这一均值估计上限为置信上限。
3.9静态测试 at-rest test
洁净室(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测试。
3.10动态测试 operational test
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4.测试方法
4.1方法提要
本测试方法采用计数浓度法,即通过测定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粒径的悬浮粒子数,来评定洁净室(区)的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
4.2仪器
a)光散射粒子计数器(用于粒径大于或等于0.5μm的悬浮粒子计数):
b)滤膜显微镜(用于粒径大于或等于5μm的悬浮粒子计数)。
4.2.1光散射粒子计数器原理
空气中的悬浮粒子在光的照射下产生光散射现象,散射光的强度与粒子的表面积成正比。
4.2.2光散射粒子计数器使用要点
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操作。
4.2.2.1仪器开机,预热至稳定后,方可按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校正。
4.2.2.2采样管口置采样点采样时,在确认计数稳定后方可开始连续读数。
4.2.2.3采样管必须干净,严禁渗漏。
4.2.2.4采样管的长度应根据仪器的允许长度。除另有规定外,长度不得大于1.5m。
4.2.2.5计数器采样口和仪器工作位置应处在同一气压和温度下,以免产生测量误差。
4.2.2.6必须按照仪器的检定周期,定期对仪器作检定。以保证测试数据的可靠性。
5.测试规则
5.1测试条件
5.1.1温度和湿度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其生产及工艺要求相适应(温度控制在18℃~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为宜)。
5.1.2压差
空气洁净度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的压差≥4.9Pa,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高的洁净室(区)对相邻的空气洁净度级别低的洁净室(区)一般要求呈相对正压。
5.2测试状态
有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
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2人。
测试报告中应标明测试时所采用的状态。
5.3测试时间
5.3.1对单向流,测试应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10min后开始。
5.3.2对非单向流,测试应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30min后开始。
5.4悬浮粒子计数
5.4.1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
悬浮粒子洁净度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应根据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关键操作区设置。采样点布置规则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验证的采样点数目应按5.4.1.1和5.4.1.2布置。
5.4.1.1最少采样点数目
悬浮粒子洁净度测试的最少采样点数目可查表1确定。
表1 最少采样点数目
面 积 ㎡ |
洁净度级别 |
||
100 |
10000 |
100000 |
|
<10 ≥10~<20 ≥20~<40 ≥40~<100 ≥100~<200 ≥200~<400 ≥400~<1000 ≥1000~<2000 2000 |
2~3 4 8 16 40 80 160 400 800 |
2 2 2 4 10 20 40 100 200 |
2 2 2 2 3 6 13 32 63 |
注:表中的面积,对于单向流洁净室,指的是送风面积;对非单向流洁净室,指的是房间面积。 |
5.4.1.2采样点的位置
a)采样点一般在离地面0.8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
b)采样点多于5点时,也可以在离地面0.8m~1.5m高度的区域内分层布置,但第层不少于5点。
5.4.2采样点的限定
对任何小洁净室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的数目不得少于2个,总采样点次数不得少于5次。第个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多于1次,且不同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不同。
5.4.3采样量
不同洁净度级别每次最小的采样量见表2。
表2 最小采样量
洁净度级别 |
采样量,L/次 |
|
≥0.5μm |
≥5μm |
|
100 10000 100000 |
5.66 2.83 2.83 |
— 8.5 8.5 |
5.4.4采样注意事项
5.4.4.1在确认洁净室(区)送风量和压差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采样。
5.4.4.2对于单向流,计数器采样管口应正对气流方向,对于非单向流,采样管口宜向上。
5.4.4.3布置采样点时,应避开回风口。
5.4.4.4采样时,测试人员应在采样口的下风侧。
6.结果计算
悬浮粒子浓度的采样数据应按下步骤作统计计算:
6.1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
A= |
C1+ C2+…+ CN |
………………(2) |
N |
式中:A——某一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粒/m3;
CI——某一采样点的粒子浓度(i=1,2,…,N),粒/ m3;
N——某一采样点上的采样次数,次。
6.2平均值的均值
M= |
A1+ A2+…+ AL |
………………(3) |
L |
式中:M——平均值的均值,即洁净室(区)的平均粒子浓度,粒/ m3;
Ai——某一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i=1,2,…,L),粒/ m3;
L——某一洁净室(区)内的总采样点数,个。
6.3标准误差
式中:SE——平均值均值的标准误差,粒/ m3;
6.4置信上限
UCL=M+t×SE …………………(5)
式中:UCL——平均值均值的95%置信上限,粒/ m3;
t ——95%置信上限的t分布系数,见表3。
表3 95%置信上限的t分布系数
采样点数L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9 |
t |
6.31 |
2.92 |
2.35 |
2.13 |
2.02 |
1.94 |
1.90 |
1.86 |
|
注:当采样点数多于9点时,不需要计算UCL。 |
7.结果评定
判断悬浮粒子洁净度级别应依据下述二个条件。
7.1每个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必须低于或等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Ai≤级别界限。
7.2全部采样点的粒子浓度平均值的95%置信上限必须低于或等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UCL≤级别界限。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洁净室(区)采样点布置
A1 洁净室(区)采样点布置力求均匀,避免采样点在某局部区域过于稀疏。下列采样点的图示可作参考。
A2 洁净棚(层流罩),洁净工作台等局部空气净化设施的采样点布置:
A2.1水平单向流
A2.2垂直单向流
采样点数参见5.4.1.1,采样点一般在工作台面上0.2m高度的平面上均匀布置。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国内外有磁悬浮粒子的测定的标准
洁净度级别 |
中国卫生部GMP (1992年修订) |
美国联邦标准 FS-209E |
世界卫生组织(WHO) 及欧共体(EC)GMP |
|||
尘粒数/ m3 |
等级限值/ m3 |
尘粒的最大允许数/ m3 |
||||
≥0.5μm |
≥5μm |
≥0.5μm |
≥5μm |
≥0.5μm |
≥5μm |
|
100 10000 100000 |
≤3500 ≤350000 ≤3500000 |
0 ≤2000 ≤20000 |
3530 353000 3530000 |
— 2470 24700 |
3500 350000 3500000 |
— 2000 20000 |
GB/T16293—1996
前 言
本标准依照国内外《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的要求,非等效采用美国国家航空及宇宙航行局NASA标准NHB5340-2《关于洁净室和洁净工作台微生物的控制标准》,并参考JGJ71-90《洁净室施工验收规范》制定的。
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测试是评价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的主要指标。本标准用浮游评价洁净室和洁净区空气中的微生物。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应采用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局药品测试所、上海四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锋、钱周、步伯荪、唐小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293-1996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
测试方法
Test method for airborne microbe in clean
room(area)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中浮游菌测试条件、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无菌室或无菌区域(包括洁净工作台)的浮游菌的测定和环境的验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YY/T 0188.6-1995 药品检验操作规程 第6部分:药品生物测定法
3.定义
3.1洁净室(区)clean room(area)
对尘粒数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3.2洁净工作台 cleaning work station
一种工作台或者与之类似的一个封闭围挡工作区。其特点是自身能够供给经过过滤的空气或气体,如垂直层流罩、水平层流罩、垂直层流洁净工作台、水平层流洁净工作台、自净器等。
3.3菌落 colony forming units
细菌培养后,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形成的一细菌集落,简称CFU。通常用个数表示。
3.4浮游菌 airborne microbe
用本标准提及的方法收集悬浮在空气中的活微生物粒子,通过专门的培养基,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繁殖到可见的菌落数。
3.5浮游菌浓度 airborne microbe concentration
单位体积空气中含浮游菌菌落数的多少,以计数浓度表示,单位是个/m3或个/L。
3.6悬浮粒子 airborne particles
可悬浮在空气中的尺寸一般在0.001μm~1000μm之间的固体、液体或两者的混合物,包括生物性粒子和非生物性粒子。
3.7洁净度 cleanliness
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3.8单向流unidirectional air flow (曾称为层流 laminar flow)
沿着平行流线,以单一通路以一定流速向单一方向流动的气流。
3.9非单向流 nonunidirectional air flow(曾称为乱流turbulent flow)
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3.10静态测试 at-rest test
洁净室(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测试。
3.11动态测试 operational test
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4测试方法
4.1方法提要
本方法采用计数浓度法,即通过收集悬游在空气中的生物性粒子于专门的培养基,经若干时间,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进行计数,从而判定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的活微生物数,以此来评定洁净室(区)的洁净度。
4.2所用的仪器、设备和培养基
a)浮游菌采样器;
b)真空抽气泵;
c)培养皿;
d)培养基;
e)恒温培养箱。
4.3浮游菌采样器
浮游菌采样器宜采用撞击法机理的采样器,一般采用狭缝式采样器或离心式采样器。
4.3.1采用的浮游菌采样器必须要有流量计和定时器。
4.3.2狭缝式采样器的原理
狭缝式采样器由附加的真空抽气泵,通过采样器的缝隙式平板,将采集的空气喷射并撞击到达缓慢旋转的平板培养基表面上,附着的活微生物粒子经培养后形成菌落,予以计数.
4.3.3离心式采样器的原理
离心式采样器由于内部风机的高速旋转,气流从采样器前部吸入从后部流出,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空气中的活微生物粒子有足够的时间撞击到专用的固形培养条上,经培养后形成菌落,予以计数。
4.3.4狭缝式采样器的使用要点
应严格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4.3.4.1校验
采样器必须按仪器的检定周期,定期对仪器作检定,以保证测试数据的可靠性。校验的项目有:定时器、转盘转速、流量计。
4.3.4.2每次测试前应按说明书上的规定,先接通电源,启动真空抽气泵,然后调节流量计及定时器。
4.3.4.3空气采样量根据需要选定。已知采样器的流量(L/min),设定采样时间(min),两者相乘即采样量(L)。
4.3.4.4注意事项
4.3.4.4.1采样口必须用便于消毒及化学性能稳定的材料制造。
4.3.4.4.2采样管严禁渗漏,内壁应光滑。
4.3.4.4.3采样管的长度应根据测点的高度定,尽量减少弯曲。
4.4真空抽气泵
4.4.1真空抽气泵的排气量应与采样器匹配。
4.4.2宜采用无油真空抽气泵,必要时可在排气口安装气体过滤器。
4.4.3真空抽气泵安装的位置必须适当,一般装在采样器下面。
4.5培养皿
4.5.1狭缝式采样器一般采用φ150mm×15mm、φ90mm×15mm、φ65mm×15mm三种规格的硼硅酸玻璃培养皿。可根据所选用采样器选择合适的培养皿。
4.5.2离心式采样器采用专用的固形培养条。
4.6培养基
普通肉汤琼脂培养基或其他药典认可的培养基。其配制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7恒温培养箱
必须定期对培养箱的温度计进行检定。
4.8测试步骤
4.8.1测试前仪器、培养皿表面必须严格消毒。
4.8.1.1采样器进入被测房间前先用消毒房间的消毒剂灭菌,用于100级洁净室的采样器宜一直放在被测房间内。
4.8.1.2用消毒剂擦净培养皿的外表面。
4.8.1.3采样前,先用消毒剂消毒采样器的顶盖、转盘以及罩子的内外面,采样结束,再用消毒剂轻轻喷射罩子的内壁和转盘。
4.8.1.4采样口及采样管,使用前必须高温灭菌。如用消毒剂对采样管的外壁及内壁进行消毒时,应将管中的残留液侄掉并晾干。
4.8.1.5采样者应穿戴与被测洁净区域相应的工作服,在转盘上放入或调换培养皿前,双手用消毒剂消毒。
4.8.2狭缝式采样器的采样程序
4.8.2.1仪器经消毒后先不放入培养皿,开动真空泵抽气,使仪器中的残余消毒剂蒸发,时间不少于5min,并调好流量、转盘转速。
4.8.2.2关闭真空泵,放入培养皿,盖上盖子后调节采样器缝高度。
4.8.2.3置采样口于采样点后,依次开启采样器、真空泵,转动定时器,根据采样量设定采样时间。
4.8.3培养
4.8.3.1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
4.8.3.2在30℃~35℃培养箱中培养,时间不少于48h。
4.8.3.3每批培养基应用对照试验,检验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可每批选定3只培养皿作对照培养。
4.8.4菌落计数
4.8.4.1用肉眼直接计数、标记或在菌落计数器上点计,然后用5~10倍放大镜检查,有否遗漏。
4.8.4.2若平板上有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
4.8.5注意事项
4.8.5.1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皿的质量,培养基及培养皿有变质、破损或污染的不能使用。
4.8.5.2采取一切措施防止采样管的污染和其他人为对样本的污染。
4.8.5.3对培养基、培养条件及其他参数作详细的记录。
4.8.5.4由于细菌种类繁多,差别甚大,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于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不要漏计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并须注意细菌菌落或培养基沉淀物的区别,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
5测试规则
5.1测试状态
5.1.1浮游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温、湿度须达到规定的要求,静压差、换气次数、空气流速必须控制在规定值内。
5.1.2浮游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已经过消毒。
5.1.3测试状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测试状态的选择必须符合生产的要求,并在报告中注明测试状态。
5.2测试人员
5.2.1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级别的工作服。
5.2.2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2人。
5.3测试时间
5.3.1对单向流,如100级净化房间及层流工作台,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10min后开始。
5.3.2对非单向流,如10000级、100000级以上的净化房间,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30min后开始。
5.4浮游菌浓度计算
5.4.1采样点数量及其布置
5.4.1.1最少采样点数目
浮游菌测试的最少采样点数目分为日常监测及环境验证两种情况,见表1。
表1 最少采样点数目
面 积 ㎡ |
洁 净 度 级 别 |
|||||
100 |
10000 |
100000 |
||||
验证 |
监测 |
验证 |
监测 |
验证 |
监测 |
|
<10 |
2~3 |
1 |
2 |
1 |
2 |
— |
≥10~<20 |
4 |
2 |
2 |
1 |
2 |
— |
≥20~<40 |
8 |
3 |
2 |
1 |
2 |
— |
≥40~<100 |
16 |
4 |
4 |
1 |
2 |
— |
≥100~<200 |
40 |
— |
10 |
— |
3 |
— |
≥200~<400 |
80 |
— |
20 |
— |
6 |
— |
400 |
160 |
— |
40 |
— |
13 |
— |
注:1)表1中的面积,对于100级的单向流洁净室(包括层流工作台),指的是送风口表面积;对于10000级,100000 级的非向流洁净室,指的是房间面积。 2)日常监测的采样点数目由生产工艺的关键操作点来确定。 |
a)对每个100级洁净操作区域(如层流罩、层流工作台),可在离药物敞开口处30 cm处设测点,每班一次。
b)对每个10000级洁净工作区域(如药物开口工作区)可工作面处设测点,每班一次。
5.4.1.2采样点的位置
采样点位置可以同悬浮粒子测试点。
a)工作区测点位置离地0.8m~1.5m左右(略高于工作面)。
b)送风口测点位置离开送风面30cm左右。
c)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测点。
采样点布置的规则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5.4.2最小采样量
采样量根据日常检测及环境验证定,每次最小采样量见表2。
表2 最小采样量
洁净度级别 |
采样量,L/次 |
|
日常监测 |
环境验证 |
|
100 |
600 |
1000 |
10000 |
400 |
500 |
100000 |
50 |
100 |
5.4.3采样次数
每个采样点一般采样一次。
5.4.4采样注意事项
5.4.4.1对于单向流或送风口,采样器采样管朝向应正对气流方向;对于非单向流,采样管口向上。
5.4.4.2布置采样点时,至少应离开尘粒较集中的回风口1m以上。
5.4.4.3采样时,测试人员应站在采样口的下风侧。
5.5记录
测试报告中应记录房间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及测试状态。
测试报告的编写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
5.6结果计算
5.6.1用计数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
5.6.2每个测点的浮游菌平均浓度的计算,见式(1)。
平均浓度(个/m3)= |
菌落数 |
………………(1) |
采样量 |
例1:某测点采样量为400L,菌落数为1,则:
平均浓度= |
1 |
=2.5个/m3 |
0.4 |
例2:某测点采样量为2 m3,菌落数为3,则:
平均浓度= |
3 |
=1.5个/m3 |
2 |
5.7结果评定
用浮游菌平均浓度判断洁净室(区)空气中的微生物。
5.7.1每个测点的浮游菌平均浓度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中关于细菌深浓度的界限。
5.7.2若某测点的浮游菌平均浓度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行消毒,然后重新采样两次,两次测试结果必须合格。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培养基的准备及灭菌
A1培养基的准备
培养基可以外购或自行配制。自行配制方法见YY/T 018.6第6章无菌检查部分中关于此类培养基的配备和操作步骤。其他符合药典灵敏度要求的培养基亦可以自行配制。
A2培养基平皿的制备
A2 .1将培养皿置于121℃湿热灭菌20min或180℃干热灭菌2h。
A2.2将培养基加热溶化,冷却至45℃时,在无菌操作要求下将培养基注入培养皿。
注入量:φ65mm培养皿 约10mL
φ90mm培养皿 约20mL
φ150mm培养皿 约60mL
A3细菌的培养
待琼脂凝固后,将培养基平皿倒置于30℃~35℃的恒温培养箱中培养48h,若培养基平皿上确无菌落生长,即可供采样用。
注:培养基平皿宜在2℃~8℃的环境中存放。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采样点布置
洁净室和洁净区采样点的布置力求均匀,避免采样点在某局部区域过于集中,某局部区域过于稀疏。下列采样点布置的图示可作参考。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浮游菌测试报告
测试单位 测试日期 生产批号
测试依据 测试区域(房间或层流工作台)
洁净度级别 面积 ㎡测试状态
温度 ℃相对湿度 % 静压差 Pa
采样器名称 型号 培养基名称
|
送 风 口 |
工 作 区 |
||||||
采样点编号N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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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速率,L/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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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量,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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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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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数,CF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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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浓度,CFU/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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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浓度 CFU/m3 最低浓度 CFU/m3
评定标准 结论
测试人 结果报告人 批准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录D
(提示的附录)
国内外有关浮游菌测定的标准
表D1
洁净度级别 |
中国卫生部GMP (1992年修订) |
美国联邦标准 FS-209E |
世界卫生组织(WHO) 及欧共体(EC)GMP |
生物性粒子最大允许数/ m3 |
微生物的最大允许数/ m3 |
活微生物数/ m3 |
|
100 |
3.5 |
5 |
≤5 |
10000 |
17.6 |
100 |
≤100 |
100000 |
88.4 |
500 |
≤500 |
GB/T16294—1996
前 言
本标准依照国内外《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的要求,非等效采用美国国家航空及宇宙航行局NASA标准NHB5340-2《关于洁净室和洁净工作台微生物的控制标准》,并参考JGJ71-90《洁净室施工验收规范》制定的。
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测试是评价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的主要指标。本标准用沉降菌评价洁净室和洁净区空气中的微生物。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应采用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医药管理局药品测试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周、步伯荪、沈建华、顾锋、唐小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293-1996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
测 试 方 法
Test method for settling microbe in clean
room(area)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中沉降菌的测试条件、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无菌室或无菌区域(包括洁净工作台)的沉降菌的测定和环境的验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YY/T 0188.6-1995 药品检验操作规程 第6部分:药品生物测定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洁净室(区) clean room(area)
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3.2洁净工作台 cleaning work station
一种工作台或者与之类似的一种封闭围挡工作区。其特点是自身能够供给经过过滤的空气或气体,如垂直层流罩、水平层流罩、垂直层流洁净工作台、水平层流洁净工作台、自净器等。
3.3洁净度 cleanliness
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3.4菌落 colony forming units
细菌培养后,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形成的一细菌集落,简称CFU。通常用个数表示。
3.5沉降菌 settling microbe
用本标准提及的方法收集至活微生物粒子,通过专用的培养基,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繁殖到可见的菌落数。
3.6悬浮粒子 airborne partical
可悬浮在空气中的尺寸一般在0.001μm~1000μm之间的固体、液体或两者的混合物质,包括生物性粒子的非生物性粒子。
3.7单向流 unidirectional air flow (曾称为层流 laminar flow)
沿着平行流线,以单一通路以一定流速向单一方向流动的气流。
3.8非单向流 nonunidirectional air flow(曾称为乱流turbulent flow)
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3.9静态测试 at-rest test
洁净室(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测试。
3.10动态测试 operational test
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4.测试方法
4.1方法概述
本测试方法采用沉降法,即通过自然沉降原理收集在空气中的生物粒子于培养基平皿,经若干时间,在适宜的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进行计数,以平板培养皿的菌落数来判定洁净环境的活微生物数,并以此来评定洁净室(区)的洁净度。
4.2所用的仪器和设备
4.2.1高压消毒锅
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操作。
4.2.2恒温培养箱
必须定期对培养箱的温度进行检定。
4.2.3培养皿
一般采用φ90mm×15mm的硼硅酸玻璃培养皿。
4.2.4培养基
普通肉汤琼脂培养基或其他药典认可的培养基。其配制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3测试步骤
4.3.1采样方法
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按5.4.1.2的要求放置,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0.5h,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
4.3.2培养
4.3.2.1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
4.3.2.2在30℃~35℃培养箱中培养,时间不少于48h。
4.3.2.3每批培养基应有对照试验,检验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可每批选定3只培养皿作对照培养。
4.3.3菌落计数
4.3.3.1用肉眼直接计数,标记或在菌落计数器上点计,然后用5~10倍放大镜检查,有否遗漏。
4.3.3.2若培养皿上有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计数。
4.4注意事项
4.4.1测试用具要作灭菌处理,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正确性。
4.4.2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本的污染。
4.4.3对培养基、培养条件及其他参数作详细的记录。
4.4.4由于细菌种类繁多,差别甚大,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于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仔细观察,不要漏计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并须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基沉淀物的区别,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
4.4.5采样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皿的质量,如发现变质、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
5.测试规则
5.1测试状态
5.1.1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的温湿度须达到规定的要求,静压差、换气次数、空气流速必须控制在规定值内。
5.1.2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已经过消毒。
5.1.3测试状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测试状态的选择必须符合生产的要求,并在报告中注明测试状态。
5.2测试人员
5.2.1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洁净度级别的工作服。
5.2.2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二人。
5.3测试时间
5.3.1对单向流,如100级净化房间及层流工作台,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10min后开始。
5.3.2对非单向流,如10000级、100000级以上的净化房间,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30min后开始.
5.4沉降菌计数
5.4.1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
5.4.1.1最少采样点数目
沉降法的最少采样点数可按表1确定。
表1 最少采样点数目
面 积 ㎡ |
洁 净 度 级 别 |
||
100 |
10000 |
100000 |
|
<10 |
2~3 |
2 |
2 |
≥10~<20 |
4 |
2 |
2 |
≥20~<40 |
8 |
2 |
2 |
≥40~<100 |
16 |
4 |
2 |
≥100~<200 |
40 |
10 |
3 |
≥200~<400 |
80 |
20 |
6 |
≥400~<100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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